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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閣下於使用明報雜誌有限公司(「本公司」) 轄下的「萬華媒體網站」(其中包括但不限於明報周刊網站、極速誌網站、明錶網站、Partyline網站)之服務前,請先細閱下文,以便了解我們的使用條款,以致使用本網站提供的服務。

1) 接受條款

以下為「萬華媒體網站」為用戶提供的使用條款。閣下作為用戶必須遵守以下條款,閣下使用本網站,即代表閣下同意及接受本使用條款、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而「萬華媒體網站」會不時更新條款內容。如用戶並未同意遵守使用條款及相關文件,請勿使用「萬華媒體網站」提供的服務。



2) 用戶代號、密碼及保安

用戶必須保留登記戶口的代號及密碼為個人使用。並將資料保密。用戶須要對戶口內的一切行為負責。用戶可於需要時更改密碼。如戶口被人盜用,用戶必須盡快通知「萬華媒體網站」。



3) 免責條款

i) 用戶明確地承認及同意「萬華媒體網站」服務的提供是按現有的狀況為基準,而用戶須自行承擔使用本網站任何服務的風險

ii) 「萬華媒體網站」(包括其集團成員公司、行政人員、股東及董事、僱員或代表)明確表示不會就任何有關該服務或內容所作的表述、承諾、保證負上任何責任。在不限制上述條款一般適用性的情況下,「萬華媒體網站」(包括其集團成員公司、行政人員、股東及董事、僱員或代表)並不保證:
a) 內容的準確性或可靠性,並不接受任何因不準確或遺漏所引致的任何損失或賠償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合約、誹謗、侵權法或其他方面的責任);
b) 使用有關服務或任何內容作任何特定目標的合適性,或有關服務或任何內容的質素標準;
c) 該服務將不會受阻礙或不會有任何錯誤產生。

「萬華媒體網站」(包括其集團成員公司、行政人員、股東及董事、僱員或代表)明確表示不會向用戶或任何人負上因「萬華媒體網站」在促成、組合、詮釋、編改、報道或發放任何內容的疏忽而直接或間接、全面或局部導致的損失。在所有情況下,「萬華媒體網站」(包括其集團成員公司、行政人員、股東及董事、僱員或代表)均不會向用戶或任何人士或公司負上與該服務有關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損失,包括利潤上的損失或儲蓄上的損失,亦不會因第三者提出與該服務有關的申索負上任何責任。「萬華媒體網站」(包括其集團成員公司、行政人員、股東及董事、僱員或代表)亦表明不會因本公司控制以外的事項或情況導致該服務或其部分受阻礙或暫停而負上任何責任。



4) 用戶操守

用戶不得利用「萬華媒體網站」之內容作非法用途。用戶須全部負責資訊傳送之過程。用戶必須遵守本地及海外之法律,不得進行違法活動如︰


i) 透過「萬華媒體網站」之服務進行問卷調查、比賽、傳銷、連鎖信件、廣告信函、濫發郵件或傳播任何含有商業性質之資訊;

ii) 侵犯他人私隱及破壞聲譽之活動如︰誹謗、毀謗、騷擾、追蹤及威脅等等;

iii) 製造及散播不適當、濫用、誹謗、侵犯他人、猥褻、不道德或含有非法成分之資訊;

iv) 宣傳、銷售或買賣任何服務或貨品作非個人用途;

v) 收集他人的個人資料及電郵地址;

vi) 偽造身份傳播訊息;

vii) 傳送或上載任何含有病毒、炸彈或有害的程式;

viii) 傳送或上載任何違反知識產權、他人私隱或聲譽之資訊;

ix) 干擾或破壞聯繫提供服務的網絡,影響網絡的正常運作;

x) 企圖以未經授權的身份使用服務、他人戶口、聯繫至伺服器的電腦或網絡;及

xi) 干擾其他用戶享用服務。


「萬華媒體網站」有權不發出任何通知的情況下取消違反操守的用戶的戶口及/拒絕閣下使用「萬華媒體網站」的有關權利。


5) 賠償條款

用戶須負責「萬華媒體網站」一切因用戶使用「萬華媒體網站」時所造成任何損失及/或責任之賠償,並承擔有關責任。用戶也需獨自負責任任何第三方就其所承受的損失或損害而提出的索償及/或要求,而該等索償或要求是因第三方信靠及/或使用明報網站所提供的資料/說明或因透過本網站與進行交易而引致,閣下同意彌償明報網站及其集團公司以及確保明報網站(包括其集團公司無需承擔任何責任及損失)。



6) 第三者權利

除本使用條款合約方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或公司有權按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623章《合約(第三者權利)條例》強制執行本使用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



7) 知識產權保障之內容

用戶必須認明「萬華媒體網站」所提供之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文字、檔案、音樂、聲音檔案、相片、影片、圖案或廣告內容只限用戶於網上瀏覽,並受版權、商標、專利權或其他知識產權法例保障。用戶下載受知識產權保障之內容只限私人或非商業用途。用戶必須保存完整內容,未經「萬華媒體網站」前先書面同意下,不得翻印、複製、散播或製造由下載內容而衍生的作品。



8) 版權與商標

「萬華媒體網站」為本公司所擁有,而載於本萬華媒體網站之所有內容均屬本公司及/或有關的提供者或擁有人所控制或擁有。「萬華媒體網站」所顯示的商標、徽號和服務標誌,由本公司及其他相關人士擁有。未經本公司或該等人士的書面同意,不可使用此等商標、徽號和服務標誌。



9) 私隱政策

「萬華媒體網站」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第486條法律之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保障用戶的私隱權利。



10) 本公司有關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通知:

i) 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第486章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管本公司,透過「萬華媒體網站」向閣下收集的個人資料及其他資訊(資料)的收集、管有、處理及使用事宜。閣下可按此查閱本公司的私隱政策,而本通知及聲明則為本公司收集、管有、處理及使用資料的依據。

ii) 閣下經「萬華媒體網站」向本公司提供的資料,是收集作為本公司及/或本公司所屬的集團成員公司進行其業務所需,並可能用作下列目的及用途:
a) 任何與「萬華媒體網站」主動提供或因應閣下的要求而提供有關的產品及/或服務;
b) 上第a項該等產品及服務的任何銷售或推廣及/或其它服務的任何代理商、承包商或第三者服務供應商,或任何更改、變更、取消或續期;
c) 其他商業夥伴,例如提供客戶服務或履行客戶要求的其他公司;
d) 任何會員或使用者的更新,更正或改動;
e) 任何索償,或該等索償的調查或分析;
f) 調查投訴、或備受懷疑的可疑網上活動及研究服務改善現有服務的措施;
g) 防止及偵測罪行;
h) 根據法例、規則、規例、守則或指引作出披露。

iii) 閣下向本公司提供的資料可能會提供予下列負有保密責任的各方作前段所述的目的及用途:
a) 明報雜誌有限公司及其集團成員公司;
b) 已獲本公司授權查閱資料的僱員;
c) 本公司的代理人、承包商、供應商、合作夥伴或提供行政、電訊、電腦、付賬、債務追討、數據處理或儲存或有關服務的第三者服務合作方或任何其他有關是次推廣的公司,或中介人,或索償或調查或其他提供與本公司市務推廣活動有關的服務供應人,以達到任何上述或有關的目的及用途。

iv) 本公司內部設有員工守則,務求確保員工不會將閣下資料使用於上述指定的用途以外,並提醒員工必須將閣下的個人資料保密。閣下的個人資料不論如何儲存,將只限於本公司已獲授權查閱該等資料的員工方可查閱。凡以電子方式儲存的個人資料,將以加密保障,以及只限「萬華媒體網站」的獲授權人員方可查閱。被指定負責處理個人資料的員工,只在按照本收集個人資料聲明的規定下方會被指示進行相關處理。

v) 本公司擬使用閣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作直接促銷;除非得到閣下同意(包括閣下不反對的表示),否則本公司不會使用閣下的個人資料。

vi) 閣下有權:
a) 查本公司是否持有閣下的資料及查閱該等資料;
b) 要求本公司改正任何不準確資料;及
c) 確定本公司處理資料的政策及慣例和獲告知本公司持有的資料類別。

vii) 任何查閱資料要求應向下列人士提出:

資料保障主任
明報雜誌有限公司
電郵: privacy@omghk.com
地址: 香港柴灣嘉業街18號明報工業大廈A座16樓
(信封面請註明「保密」字樣)



11) 電子書使用條款

雜誌有效期:
- 所有電子雜誌的訂閱有效期為一年。

自動續訂:
- iPad Newsstand 提供自動續期(Auto-Renew)服務,書架會於訂閱期完結前24小時內, 自動於用戶的 iTunes Account 收取同一計劃下一期服務費。

- 用戶如不想續期,可於訂閱後或下一次自動續期前,於iTunes 戶口設定內關閉「自動續期」服務。


12) 法例

本條款有關私隱政策及免責聲明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例管轄及按其解釋。



13) 更新條款

本條款及細則有可能不時被本公司更新而不另行通知閣下。


明報雜誌有限公司
(此版本於2016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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